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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彼此深信,是瞬间迸发的热情让他们相遇。这样的确定是美丽的,但变幻无常更为美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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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些日子,朋友介绍我听一首歌--《lolita》,说是大陆某新星名叫卓亚君,还不错。由于最近好像很忙,一直没有机会好好听,今晚忽然记起,于是马上下载。 用KuGoo听了第一遍,没有看到歌词,觉得很轻柔很好听;于是忍不住用千千静听再听一遍,这一次下载到歌词了,还是觉得不错;马上决定听第三遍,基本能跟着唱了,可惜这一次远没有前两次那样能引起共鸣。人们常说的事不过三也许就是这个道理,并非事事都要发展到极致,有时候物极必反,因为极致跟极端本来就非常接近,不仅仅是一字之差而已。 我马上stop,还是留着点新鲜的感觉比较好,或许明天又会觉得好听了。这多少有点喜新厌旧的意味,在爱情上恐怕就是最让人讨厌的地方了,并且通常跟见异思迁联系在一起。如果要讨论对错与否,恐怕要放到辩论大赛上比较适合,今天的我不太善于言辞,只能点到即止,大家心中有数就好。 如果把博客比作朋友,那它肯定恨死我这个朋友了,因为我只有在极度无聊的时候才会想起它,并且只会跟它诉说一些极度无聊的话语。朋友不应该是这样的。我想说的是,如果一个朋友只有在无聊或是心情不好时才会想起你,并且向你倾诉;而在快乐或得意之时却帮你忘在一边,甚至有点忘形,那他(她)还不算真正的朋友。 今天烁彬过来我这里拿点东西,顺便带她女朋友来介绍给我认识。我本来也不知道他有新女朋友了,是前几天才在QQ群上看到写在公告上的“啊彬又恋爱了”字样。问他们开始多久了,她女朋友说很久了啊,差不多一年了。我差点晕倒,靠,彬,你隐藏得还真好,您真内行!于是她女朋友开始埋怨他这么久了都没告诉我们,我说他还一直叫我们介绍女生给他,分明就是想一脚踏几船。玩笑归玩笑,烁彬肯定不是这种人。 我又问他们是怎么开始的,是偶然的邂逅还是一方对另一方蓄谋已久的出击,他们说是因为上学期……接着……然后……所以…… 我说时间不对啊,上学期开始的,怎么算也没有一年,他们又说只有两个月……Anyway,最重要的是他们现在在一起,并且享受着“幸福的感觉……(烁彬的QQ签名)”,不管他表示的是什么意思,总之,祝福他们! |